关于董事会

根据1963年社区学院法案,蒙哥马利县社区 学院由15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,董事会成员由任命产生 由蒙哥马利县委员任命,任期六年,可连任.

校董会 政策管理机构是否将决策重点放在取得进步的结果上 学院的核心使命.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

  • 制定影响课程、学生入学和学院管理的政策
  • 批准和监督年度经营和资本预算
  • 设置 学杂费
  • 雇佣和评估总统
  • 监督物业管理,有权批准出租、出售或改善 指建筑物、设备和家具
  • 审批与学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供应商的合同

董事会从9月至6月每月举行一次公开会议,并设立一个委员会 结构考虑财务/审计,物理工厂,课程和人事问题.